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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盛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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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盛洪]]></description>
		<pubDate>Fri, 8 Aug 2008 11:59:2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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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如何使价格听证制度发挥作用？</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673626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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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Fri, 8 Aug 2008 11:59:26 +0800</pubDate>
			<category>治国</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6736265.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价格听证会作为一种定价制度，可以跟其它定价制度比较一下：第一种定价制度是市场定价；另一种就是投票。价格听证会是区别于这两种之外的另外一种。为什么不采取市场定价呢？是因为该种商品属于特殊领域：自然垄断的领域；为什么不采取投票的方式定价呢？是因为投票的大多数人是消费者，这是有问题的。那么，价格听证会这样一种制度有怎样的合理性？我们面对自然垄断商品的定价可能会走两种极端：一个极端是由企业自己来定价，这种定价肯定是垄断高价；另一个极端是消费者来定价，消费者肯定是越便宜越好。在经济学家看来，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有一个理想的价格，这种定价使得企业成本能够得到补偿，消费者能够在一个比较优质的可持续的服务下获得最低成本商品的价格。这样看来，通过听证来定价是一个比较中间的状态。</p>
<p>&nbsp;</p>
<p>那么如何保证这种中间状态，也就是说如何使得价格听证发挥其应有作用呢？ </p>
<p>&nbsp;</p>
<p>第一点，听证会中应该有专家的意见，我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听证会中极端的意见都是利益集团的意见，无论是企业也好，还是消费者也好。专家的意见第一很中立，第二专家有专业知识，而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的复杂性需要专门的知识来解决。</p>
<p>&nbsp;</p>
<p>第二点，需要对我们的监管机构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对他们的要求应该是：在对听证意见进行综合时，本着公正的立场，然后再参照专家的知识来做出裁断；把希望寄托在监管机构身上是不够的，尤其在中国现在是不够的。我们现在的选拔机制不是很好的。还需要程序性保障：首先就是要透明，把听证会中所有的意见都公布出来；其次，做出的决断要透明。甚至它做出决断的时候应该陈述有关决断的理由。这种透明会对行为产生约束；如果再有某种可学的选拔官员的制度的话可能这个约束就更强。 </p>
<p>&nbsp;</p>
<p>价格听证制度是一种在选择框架下的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很低层的制度。也就是说，这种听证制度决定了我们对什么领域中的价格听证，什么样的领域中不能够采取这种制度。由市场决定价格更好的时候，不能采取听证制度；由投票决定价格更好的时候也不能采取听证制度。如果有些机构随便举办听证会，而这个听证会针对的是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商品的时候就存在问题。举个例子，我们的民航总局举办机票价格听证会就是错的，因为民航有很多的企业在竞争，完全可以由竞争形成价格，本来价格应该是由市场决定的，民航总局把定价权拿过，貌似听了大家的意见，实际上它是抓到了本不该属于它的裁断权。</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8220;中华&#8221;解&#8212;&#8212;《天则所年鉴2008》前言</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0904147.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0904147.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Mon, 23 Jun 2008 19:41:10 +0800</pubDate>
			<category>正心诚意</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0904147.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原文发表于中评网 <a href="http://www.china-review.com" target="_blank">www.china-review.com</a> </p>
<p>我们生来就是中国人。&ldquo;中华&rdquo;的名字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传下来的。我们一般以为这只是对一群人和一块土地的称呼，而不去思考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p>
<p>&nbsp;</p>
<p>&ldquo;中&rdquo;字有中央，中心和居中的意思。这与中国的地理位置颇为吻合。看一下地图，我们就知道，中国是世界上邻国最多的一个国家。邻国就是接壤或隔水相望的国家。这意味着中国在这些国家的&ldquo;中间&rdquo;。如果中国能与这些国家都和睦相处，世界和平问题就解决一大部分。</p>
<p>&nbsp;</p>
<p>然而，地理位置上的&ldquo;中&rdquo;并不是中华名称中的最主要的含义。&ldquo;中&rdquo;的最重要的含义是文化含义。看一下《论语》就知道，&ldquo;中&rdquo;的含义与几个非常重要的字，如&ldquo;礼&rdquo;，&ldquo;和&rdquo;，&ldquo;仁&rdquo;的意思相近，即是人与人关系的均衡点。&ldquo;礼&rdquo;是经过长时期的试错过程而形成的人之间的行为规范，只要环境和技术不变，它总在均衡点上；&ldquo;和&rdquo;侧重讲不同人的利益的协调和&ldquo;中和&rdquo;，两人之间仍是有一条&ldquo;中线&rdquo;，使各方都认为自己不亏；&ldquo;仁&rdquo;则是一个较抽象的文化原则，它被一些学者称为&ldquo;二人关系&rdquo;，只要不损害对方，就达到了仁的底线；进一步&ldquo;仁者爱人&rdquo;，则会有更好的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p>
<p>&nbsp;</p>
<p>在包含上述意思的同时，&ldquo;中&rdquo;字更强调人的行为、言论或规则的恰到好处和中正无偏。孔子说，&ldquo;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rdquo;孔子又说，&ldquo;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rdquo;其中的&ldquo;中&rdquo;都是这个意思。所以《礼记&middot;中庸》总结说，&ldquo;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rdquo;</p>
<p>&nbsp;</p>
<p>所以，&ldquo;中国&rdquo;就是一个奉行这种&ldquo;中&rdquo;的文化的社会。这种文化致力于实现人与人之间公正的行为规范，从而彼此趋向和谐无间。&ldquo;华&rdquo;则是这种文化的结果。因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必是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在中文中，&ldquo;华&rdquo;的意思最初指花，进而指草木花朵万紫千红的荣华之象，再进一步指社会的繁华。这个词不仅是指富裕，更是指在物质富足后的文化发展和精神花朵的争奇斗艳。&ldquo;中华&rdquo;两字，一是因，一是果，但又不能将因果关系划得很分明。因为&ldquo;中&rdquo;，所以&ldquo;华&rdquo;；但又不能说&ldquo;中&rdquo;只是为了&ldquo;华&rdquo;。&ldquo;中&rdquo;本身又是一种人生目的，而&ldquo;华&rdquo;则是&ldquo;中&rdquo;的副产品，也是&ldquo;中&rdquo;的表现形式。</p>
<p>&nbsp;</p>
<p>知道了&ldquo;中华&rdquo;的文化含义，我们就应该知道，这两个字才是我们作为中国人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最重要的遗产。谨记这两个字，我们就能在我们的家庭中成功，在我们的机构中成功，在我们的乡村中成功，在我们的国家中成功。在今天这样一个仍然奉行&ldquo;以力服人&rdquo;的世界中，&ldquo;中华&rdquo;二字也是实现永久和平的关键秘诀。我们其实忘不了这两个字，每当别人说，&ldquo;你这个中国人&hellip;&hellip;&rdquo;</p>
<p>&nbsp;</p>
<p>2008年1月28日于森林大第，原为《时代财富》2008年4月号社论。</p>
<p>&nbsp;</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如何救济精神上的贫困？ </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0310328.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031032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Tue, 17 Jun 2008 00:12:49 +0800</pubDate>
			<category>正心诚意</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90310328.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我们在责备受资助的学生没有去感谢资助人的时候，其实是对他们提出了一种道德要求。但是，除了少数&ldquo;生而知之&rdquo;的人，道德不是天生就有的。道德是需要教化的，这又要求社会有道德教化的机制。如果在一个社会，游戏规则没有使这些孩子的家庭在物质上富裕起来，他们更有可能在精神上也不富裕。</p>
<p>&nbsp;</p>
<p>实际上，这些穷孩子面临的问题远比感不感恩复杂。如果他们的贫穷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而在于他们没有被赋予与别人同等的权利，而有些富人却有些特权；他们可能认为这个社会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富人的富和自己的穷是有关系的。让他们向资助人感恩就需要更高的道德素养。</p>
<p>&nbsp;</p>
<p>但是他们大多没有受到过很好的道德教化。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穷，而是中国社会在近代以来已经没有道德教化的制度了。所以不仅穷人精神上穷困，富人精神上也贫困。在这一讨论中，人们忽略了富人的一面。作为施舍者的富人要求受助者说声&ldquo;谢谢&rdquo;，但却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就是同时感谢受助者给了你一个可以施舍的机会，愿意接受你的施舍。当然这是一种更高的道德要求。有些富人施舍的目的是炫耀，想获得更多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满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施恩的富人和没有感恩的学生做得是差不多的，二者都存在着精神上的匮乏。而这种匮乏的根源在于现在整个的社会没有了道德文化资源，没有系统的道德教化的制度安排，穷人和富人都没有一个道德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穷人和富人谁也别有道德优越感。所以说要求这些受资助的学生有这样的道德水准，其实是一种挺高的要求。这是一个更为深入的道德问题，不仅在于这些学生是否感恩。</p>
<p>》》》》》》》》》》》》》》》》》》》》》》》》</p>
<p>其他内容：请点击中评网官方博客：</p><a href="http://www.china-review.com/sbao.asp?id=4426&aid=20143&channelID=4458" target="_blank">
</a><p><a href="http://www.china-review.com/sbao.asp?id=4426&aid=20143&channelID=4458" target="_blank">http://www.china-review.com/sbao.asp?id=4426&amp;aid=20143&amp;channelID=4458</a></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中山陵程序</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459266.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459266.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Fri, 6 Jun 2008 22:46:04 +0800</pubDate>
			<category>格物致知</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45926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nbs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这次&ldquo;十一&rdquo;到淮杨一带去玩，还是冒了点风险。因为近年的假日旅游高峰使不少人望而却步。但我实在不甘心在家里呆上七天，并且认为到镇江、扬州和南京这样的名气较小、但文化内涵较深的地方去玩，也许是一个好的策略。事实证明了我的推断。当然由于人们惧怕拥挤而躲在家中，使得出游人数远较预期为低，但镇江和扬州这样的地方也确实不是许多人的第一目标，因而显得相当从容。然而南京就不一样了。我在那里见到了我在北京都难得见到的人山人海。但这并不使我感到不快。相反我觉得此行无悔。</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住在紫金山，就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这首先应归功于那遍山林立、郁郁葱葱的树木。绿色让人赏心悦目，从林中袭来的阵阵凉意使人更觉得空气的清新。南京有了紫金山，真有点得天独厚。从地图上看，紫金山呈一个巨大的菱形，它的一角深深地嵌入了紧挨着它的南京城。它不仅给钢筋水泥的城市装上了绿色的背景，而且像一个巨型空气净化器那样给南京的居民输送着新鲜的氧气。然而，最值得惊异的，是紫金山的树木并不是自然生成的，它们是数代人有意栽培的。如果考虑到近代以来，我国的树木不断地在为&ldquo;现代化&rdquo;殉难，直到最近两年那些千年古树还保不住自己的&ldquo;性命&rdquo;，紫金山的树木确实有点&ldquo;死里逃生&rdquo;了。考察一下历史，发现紫金山也是几经苍桑，现代的森林却是与孙中山先生联系在一起的。中山先生生前第一个支持一位美国教授关于在紫金山植树的建议，而在他逝后，为修建中山陵园共植树</span><span>80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多万株，形成了今天森林公园的基本格局。当然在后来，共产党的第一任南京市长刘伯承功不可没，为紫金山又增加了</span><span>40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余万株各色树木。再有就是周恩来，他曾在</span><span>196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阻止了一次对紫金山树木的大规模砍伐。</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也许紫金山树木的运气和中山陵有关。当初设计中山陵时，树木就是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选择什么样的树种都很有讲究。这本来就是中国建筑与自然和谐一体的传统，但站在中山陵前，觉得近来城市中的那些庞然大物的设计师们似乎忘掉了这一中华精神。当然中山陵这一现代中国最优秀的建筑群之一，也无愧于与它相伴相生的参天大树。如果考虑到中山陵建造的时间恰逢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为贫弱的时期，我们不能不对这一杰作的出现感到惊异。我们自然也会追问，是谁设计了中山陵，是谁建造了它？又是什么程序把他们选择出来的？设计者名叫吕彦直，在一鸣惊人地在中山陵设计招标中获得头奖之前，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设计师。招标程序中，既有专家的评判，又听取公众的意见，结果少有争议。没有背景的吕彦直中标，更显得不失公正。第一部工程的建造商则是姚新记营造厂。由于预算紧张、条件苛刻，姚新记甚至赔了</span><span>14</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万两银子。第二部工程和第三部工程也都是与姚新记类似的民营企业承包。尽管有赔有赚，但</span><span>7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以后的事实证明谁也没有偷工减料。那个战乱不已的时代过去了，无论是吕彦直，还是姚新记，都已不在人世，唯有中山陵站在这里，朴素而庄严。在它面前我们不仅追思着中山先生&ldquo;天下为公&rdquo;的情怀，再次记取他那&ldquo;同志仍需努力&rdquo;的勉励，而且在感慨动乱年代仍然不乱方寸的公共工程招标程序。中山先生去世了，后人以一组中山陵、以及它背后的公正程序纪念他，这也许是天不亡中华的征兆吧。</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据说中山先生的遗体还在中山陵下。当初国民党撤走时并不担心共产党会掘墓。因为他们知道共产党也尊重中山先生。时过境迁，国共之间的恩怨似乎淡了许多。在中山先生墓室的顶部，赫然印着青天白日的国民党徽，以致在改革开放后最初到中山陵参拜的国民党人都惊讶不已。其实从中国历史看，对&ldquo;前朝&rdquo;的包容却是正常现象。不用说武王伐纣，还要立成汤之后于宋；就在不远的明孝陵前，还立有一块石碑，上面有康熙写的&ldquo;治隆唐宋&rdquo;四个字，为&ldquo;前朝&rdquo;的开国皇帝歌功颂德。在中国近代史中，国民党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错误，但它的功绩也不可磨灭。如果今天我们的包容心中再多一点对&ldquo;前朝&rdquo;优秀方面的赞赏，如学习一下使中山陵获得成功的公正程序，也许就会少一些断桥残壁。在积贫积弱、兵荒马乱的中国，这种公正有效的程序能使一组杰出的建筑拔地而起，如今又会创造怎样的辉煌呢？</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200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span><span>11</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月于郎家园</span></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重建应更精彩&#8212;&#8212;关于灾区重建的制度框架的建议</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436384.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436384.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Fri, 6 Jun 2008 18:32:01 +0800</pubDate>
			<category>平天下</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436384.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不少国内外传媒将中国政府对这次汶川地震的神速反应，归咎为有了更多的人文关怀，其实并不全面。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从战争中走出来的执政党，本来就有着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看家本领。战争就是一个随时都会突然出现意外和危险的情境，战争胜败以小时计。</p>
<p>&nbsp;</p>
<p>对于一个社会来说，&ldquo;救灾&rdquo;是一种公共物品，因为在灾难的紧急情况下不可能讨价还价，这使市场在救灾领域失灵。因此政府这种制度形式更适于救灾。另外，中国目前仍是一种行政部门较强的政治结构。对于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行政手段擅长在短时间内集中大量资源投入到既定目标的特点，使我国在救灾阶段还是成绩斐然，世人瞩目。</p>
<p>&nbsp;</p>
<p>重建阶段则不然。较之救灾阶段，重建阶段在时间上应更从容，容得人们讨价还价，因而市场就能发挥作用；整个社会在性质上更接近于常规状态。这时政府及其行政部门的优势就会减弱，市场的，企业的，非政府民间组织的优势逐渐突显。市场会对灾区重建的需求结构作出正确反应，企业会跟着市场信号走，非营利机构也会在常规的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这时，政府不应因在救灾阶段的成绩就认为继续直接全面介入重建也会同样有效，政府就应该适时地从第一线撤回，让市场、企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p>
<p>&nbsp;</p>
<p>灾区重建不仅是修建新的建筑，而是要重建社会。而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任何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智慧都不足以穷尽有关的知识。这时就像需要志愿者的热情一样，也需要将千万人的智慧集中起来。如果将某人或某机构指定为四川灾区重建的总规划师，就不太妥当。因为如上所述，灾区重建的规划涉及复杂系统的方方面面，远不是一个机构所能承担。并且在规则之前，要有在对灾区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自然等各个领域的信息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社会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好规划。</p>
<p>&nbsp;</p>
<p>因此，要做好重建工作，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关重建的制度框架。总体而言，这一制度框架应是一种&ldquo;公私合作伙伴关系&rdquo;（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这是一种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与运营模式，我国在近年来也引进并发展了这一模式，以替代传统的政府全部包揽的模式。其基本思想，就是将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和准公共物品性质的市政项目，经一系列制度创设，克服其市场失灵的方面，改变为可利用市场机制的项目，再引进企业和非营利机构参预。这一模式可以扩展到城市或地区发展的更大领域中。将这一模式用于重建中，政府要扮演的角色就是，重建基本原则的提炼者，重建战略和规则方案和论证的招标者和组织者，重建工程的发包人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招标人，和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管者。剩下的事情由市场、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来做。</p>
<p>&nbsp;</p>
<p>所谓&ldquo;重建基本原则的提炼者&rdquo;，就是说这些原则并非产生于政府，但政府可以将中华传统智慧，其它文明的宝贵经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研究的各学科的相关知识，世界地震多发带的相关制度，和我国现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优良传统汇集起来，从中提炼出重建基本原则，并作为此后的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建规划的基础。例如中华文化中的&ldquo;天人合一&rdquo;思想，强调人类社会要与自然天道和谐一致，也许就是灾区重建的重要原则之一。在重建规划中尊重本地居民的文化传统，也应是一条重要原则。目前国务院已经发布了《重建条例》，尽管还是侧重于基本安排和技术层面，但是可以此为基础，广泛征集专家和民众，尤其是灾区民众意见，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原则框架。</p>
<p>&nbsp;</p>
<p>所谓&ldquo;重建战略与规划方案的招标者和论证的组织者&rdquo;，就是说，灾区社会的重建与发展战略的制定可由政府招标，由国内外多家机构投标，提出多种战略方案，最后由政府组织另外一些专家进行论证，择优选用，或综合各家之长，形成一个新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再对重建规划方案进行招标，集中国和世界之智力，提出多种竞争性方案，再由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和民众评价，选择出最佳方案。</p>
<p>&nbsp;</p>
<p>所谓&ldquo;重建工程的发包人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招标人&rdquo;就比较清楚了。灾区重建工程首先是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和市政管道，以及各种公用事业。这些都是政府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然而，即使如此，政府也可将一部分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设计成可盈利的项目，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吸引民间资金和管理进入。即使是纯公共物品，完全没有可能设计成盈利项目，也可以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与民间合作。</p>
<p>&nbsp;</p>
<p>所谓&ldquo;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管者&rdquo;，就是说，归根结底，这些市政项目仍具有自然垄断和准公共物品的性质，缺少竞争的压力和多次重复的压力。所以政府还要对某些市场失灵的点加以监管。这些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即使在监管工作中，政府也可以把操作性和技术性的工作交给非营利的技术性组织或环保组织，政府买单并做最后评价。</p>
<p>&nbsp;</p>
<p>这种重建的制度框架的好处是，第一，可以将全世界华人和国际友人的救灾热情转变为灾区重建的冷静思考；第二，可以获得更优秀的重建战略和规划方案；第三，可以通过对重建战略和规划方案的关注和参预进一步凝聚中华文明的人心；第四，可以提高重建质量和降低重建成本；第五，可以吸引民间资金用于灾区重建；第六，可以避免因政府参预过多而导致的低效率和腐败问题。</p>
<p>&nbsp;</p>
<p>实际上，我国曾经有过成功的建设纯公共物品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先例。这就是中山陵的建设。当时国民政府向社会招标中山陵的设计方案，并由专家和民众对各个方案进行评价，结果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吕彦直中标。中山陵的工程也是由民营企业承包，尽管承包的企业因此亏损，也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直到今天，中山陵仍是令中国建筑界骄傲的建筑群（详见我的一篇文章&ldquo;中山陵程序&rdquo;）。</p>
<p>&nbsp;</p>
<p>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建设领域逐渐地走向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相关的制度建设已初具规模。我国已经颁布了《招标法》，《政府采购法》，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发布了有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条例。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已经探索了多年，城市规划的招标已有成例，发展战略方案或改革方案也出现过多家竞争的局面。在这样的制度环境基础上，建立上述重建的制度框架只是向前迈了一小步，但却有着超越本次重建的重大的制度含义。</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08年6月5日于京畿道</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巨国效应使中国还可以高速增长30年</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097436.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097436.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Mon, 2 Jun 2008 22:33:17 +0800</pubDate>
			<category>平天下</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909743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欧洲和美国经常向中国提出贸易问题，我们当然会为这些问题烦恼，但反过来想一想，这些问题的出现，何尝不是一种对中国的称赞，为什么这么说？中国加入WTO后，贸易顺差是一年比一年高，到2005年，已达1000多亿元的顺差。</p>
<p>　　这说明，中国其实逐渐走向自由贸易，而且自由贸易的热情一发不可收拾。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屡屡提议怎样去促进这个自由贸易，而且在政策曲线上越来越趋向于这种自由贸易。</p>
<p>　　巨国效应的优势</p>
<p>　　中国逐渐从一个施行自由贸易比较被动的国家，走向了一个主动施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在将来有可能成为世界自由贸易的旗手。中国和其他国家形成了巨大的贸易顺差，这种顺差主要是由像美国、荷兰、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承担的。为什么这些竞争力比中国更强的国家，与中国的贸易还出现了逆差？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了一种贸易理论，也称之为新贸易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假定存在规模经济，随着规模的增大，平均成本会下降。假定两个国家的资源相同，只是国家规模不同，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较大的国家将处于优势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贸易顺差的原因。</p>
<p>　　在人口规模上，中国是一个最大的国家，有13亿人口，这个效应在贸易上是巨大的。举个例子，如果我们收入达到一定水平，能够买得起家用电器，那么这个家用电器的市场规模应该和人口更相关，和人均收入也相关，但相关程度没那么高，因为收入再多，不可能买一堆电视搁在家里。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也是耐用消费品的第一大消费国。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对于很多产品来讲，从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到消费品，中国都是第一大市场。</p>
<p>　　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月薪5000元以上的人占就业人口的12％。这实际上形成了一个非常强有力的消费群体，这个群体能够购买像汽车、住宅等较高价格的产品。就这么一个群体，可以相当于欧洲一个大国，这是一个具有强劲消费能力的人群构成的市场。这也是中国竞争力不如很多欧美国家，但在和这些国家的贸易中，能够形成相对优势的原因所在。所以，即使我国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不如很多欧美国家，但我们的企业享受到了巨大市场的一种好处，这是非常重要的。</p>
<p>　　这个巨国效应是如何增进中国竞争力的呢，我们来看一下历史。从公元元年到1870年，中国经济总量一直在世界上名列第一。在1820年，中国GDP占世界的比重高达33％。由于中国存在一个巨国效应，所以它有着贸易上的优势，所以它才会保持2000多年贸易上的优势和政策上的自由贸易趋向。</p>
<p>　　现在，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巨国效应再一次发挥了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基本上是日本家电充斥中国市场。但日本企业犯了一个错误，它们比较短视，只看到中国市场，所以实行高价策略，尽量攫取当下利益。这无形中给了中国企业比较大的回旋空间。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也就是10年的时间，中国企业已经收复了大部分失地，在彩电、冰箱和空调等家电市场，市场份额已经占到60%到90%。</p>
<p>　　我们说这些数字时，一定要想到在这背后是一个巨大的中国市场。由于有了巨大的规模，企业可以享受产业的规模经济，这样就可以获得成本上的优势和竞争力上的优势。这是家电行业的例子，在其他行业中也会再现。</p>
<p>　　大规模市场需要更开放的自由贸易</p>
<p>　　还有个问题是，为什么中国的高速增长时期会比其他国家更长，在1985年的时候，我写过一遍文章，题目叫《为经济高速增长声辩》，既然是声辩，我就提了很多理由，其中一个理由说，在二战后，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出现过特殊时期，这种特殊时期，我称之为经济高速增长期，大约能够持续10年到15年，而且经济增长速度一般在10％左右。</p>
<p>　　当时，我以日本、巴西和&ldquo;亚洲四小龙&rdquo;作为例子来说明。日本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了衰退，一直到今天都萎靡不振。&ldquo;亚洲四小龙&rdquo;是在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前夕，增长速度基本就停止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实际上就结束了高速增长期。巴西的高速增长只是十几年的时间，日本和&ldquo;亚洲四小龙&rdquo;大约是30年左右。对比这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观察，我们要问，中国的增长期还会持续多久？</p>
<p>　　近代以来的经济增长史中，几乎所有的获得比较良性经济发展的国家，都奉行过一种叫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保护本民族的，本国的民族工业，这是一个好处，通过保护，才能够去和比你更有优势的外国企业竞争，才能够发展起来，这是其一。</p>
<p>　　其二，如果一个国家在贸易中有持续的盈余，尤其是在以货币、贵金属为主的国际贸易格局中，贸易盈余就等于货币供给的增加，你拿出去的是丝绸、茶叶，换回来的是白银，所以你的贸易盈余就变成了国内的货币供给的增加。如果你持续贸易逆差，结果就是你的白银在不断流失，结果是通货紧缩。</p>
<p>　　如果过度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施行的过程越长，贸易盈余就积累得过多，之后它会使国内的物价上涨。同时，由于货币充实，资本充裕，导致利率下降，这将导致两个结果，第一是国内的生产成本上升，因为物价上升，劳动力成本肯定在上升，劳动力成本上升，出口产品的成本也将上升，最后将逐渐失去产品的竞争力；第二是由于成本充裕，利率太低，将导致资本外逃。钱太多了以后，你不能吸引外资，那么本国资本往外逃。本国利率太低了，相对而言，外国的利率会比较高，所以如果过度施行贸易保护主义，就会走向反面。</p>
<p>　　我们来看一看日本和&ldquo;亚洲四小龙&rdquo;的问题，日本的问题是一直存在贸易顺差，但这种顺差自身带来了弊病，这弊病就是刚才说的那两点：一是物价居高不下，二是由于物价居高不下，宏观经济政策很难发挥作用。宏观经济政策中的财政政策如果增大公共开支，目的是为了增加需求，但因为物价水平很高，再增加需求，物价会更高。</p>
<p>　　另外一点就是所谓资本充裕导致利率下降，利率低就很难吸引外国的资本，还有资本外逃的倾向，这个负面影响也影响到日本的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这就是日本病。</p>
<p>　　再看&ldquo;亚洲四小龙&rdquo;，它们又陷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它们的规模过小，劳动力供给有限，这将导致劳动力价格提高，劳动力价格提高的结果就是产品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p>
<p>　　相反，因为中国是个规模巨大的国家，由于这个优势，中国可以较早施行自由贸易政策。美国兰德公司在去年有个报告，叫《中国与全球化》，报告指出，其实中国比很多国家开放，至少比日本和韩国还要开放，在贸易上和资本上都是非常开放的。中国可以更早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它的好处是要减缓贸易保护主义所带来的这种弊端。但不要过度积累更多的贸易盈余，过多的贸易盈余对一国的经济是没有好处的。由于中国有巨国效应这种优势，所以恰恰是中国可以更早地去开放贸易，这样，它就可能避免过长的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弊端。</p>
<p>　　经济高速增长还可持续30年</p>
<p>　　归根结底，所谓的巨国效应，它的依据还是市场。因为中国有巨大的市场，而且这个市场是不饱和的，还存在巨大需求，尤其在农村，许多家电产品的需求还处在启动阶段，汽车需求也刚刚开始，后面还有巨大的需求，这样一个需求，我们用一个词来概括叫城市化的需求，就是中国还有一个漫长的城市化过程。</p>
<p>　　从世界各国来看，城市化过程是一个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方面，就是除了工业化以外，还有一个就是城市化。中国还有一个比较长的城市化过程。城市化率的增长指的是人口增长，近年来，中国城市化率增长是每年1.44％，这个数字就是说，加上城市自然的人口增长率，每年城市要新增2000万人，这个数字是巨大的。按照这个速度走，比如说我们将来有一个目标是80%的城市化率，在我看来这是个比较温和的城市化率，但也需要25年以上的时间。城市化需求是个巨大的需求。经济学家刘易斯也讨论过这样的问题，他说城市化是近代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和源泉。每年2000多万的城市新增人口,需要与之配套的设施也非常多，比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住房和住宅等消费品。这个需求每年需要上万亿元的投资，这样一个巨大的需求要持续至少25年以上，这样巨大的需求也会给我们带来连续不断的、巨大的经济增长源泉和动力。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经济保守地来说，还可以高速增长20~30年。</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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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则&#38;中评网] 中评网电子周刊Vol 25，中评网出品 2008年6月1日</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8992561.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899256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Sun, 1 Jun 2008 19:24:08 +0800</pubDate>
			<category>中评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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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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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strong>中评网电子周刊|</strong>China-review Digital Magazine <br />2008年第25期 总第25期 2008年06月01日出版 <br /></div>
<div>
<p>每周话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推进人事管理法治化</p>
<p><font size="2"></font>&nbsp;</p>
<p><strong>编者按：</strong>&nb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
<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nbsp;</p>
<p>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家公益律所。<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8</font>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font>月<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font>日，由义派律所主办的&ldquo;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法治化研讨会&rdquo;在京召开。研讨会围绕一桩由人事纠纷引发的诉讼案展开；当事人张耀杰先生被单位解聘，首先经历了自己所在单位人事部的&ldquo;人事仲裁&rdquo;，然后由义派律所的代理又进入了司法程序，一审败诉。</p>
<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
<p>然而仲裁与司法程序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一纸<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2</font>年颁布的文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作为法律依据，就此与会专家学者展开了讨论，此案是否属于通过司法解释来代替立法权利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作为法院依据的文件是否与劳动法程序的规定相悖？对此案的判决是否与改革开放、和谐社会的大局相左？诸多问题无不指向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性的、具有现实意义的大问题。</p>
<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
<p>中评网将分两辑刊出各位专家的发言。在此感谢义派律所的支持与合作。</p>
<p>&nbsp;</p>
<p>（本次话题内容由义派律所提供，并不代表本刊立场，特此声明。）</p>
<p>
</p><p>&nbsp;</p>
<p>&nbsp;</p>
<p>[阅读文章，请进中评网<a href=""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http://www.china-review.com/index.asp</a> ] <br /></p>
<p></p>
<p><strong>编者寄语</strong>：</p>
<p>&nbsp;</p>
<p>同时本期电子期刊也是献给所有的灾区小朋友们的，祝你们儿童节快乐。虽然生命如此娇嫩，死亡何其恐怖，但每个人都是那最后一只蝴蝶，就要好好活着，像自由一样美丽地活着。</p>
<p><font size="2"></font>&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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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本辑电子周刊目录</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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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每周话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推进人事管理法治化<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 2</font></p>
<p>中评要目：<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2</font></p>
<p>王振宇<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通过诉讼，推进人事制度改革<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nbsp; 2</font></p>
<p>张耀杰<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给我一个正当的理由<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nbsp; 3</font></p>
<p>于建嵘<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要把因公和因私做一个区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 4</font></p>
<p>王锋<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人事审判当中的模糊地带<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 5</font></p>
<p>关于撤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建议<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6</font></p>
<p>中评重任：<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7</font></p>
<p>盛洪：中评网想干什么？<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7</font></p>
<p>全球化论坛：能源专题<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8</font></p>
<p>陈新华<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改变命运，创造新的能源格局<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nbsp; 8</font></p>
<p>管清友<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是什么点燃了高油价的烈火？<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nbsp; 14</font></p>
<p>实现能源政策良治是应对高油价的必由之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15</font></p>
<p>
</p><p></p>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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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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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中国能做得更好&#8212;&#8212;关于抗震救灾的制度建设的建议</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8456884.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8456884.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Mon, 26 May 2008 12:09:23 +0800</pubDate>
			<category>正心诚意</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8456884.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温家宝总理第一时间到达汶川地震现场，十万志愿大军奔赴四川救灾，使中国赢得了世界的赞誉。我只能对他们表示敬意。然而，中国还可以做得更好。</p>
<p>&nbsp;</p>
<p>我国是一个巨大国家，即使单位面积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作为最大社会体，灾害发生的总量也会是世界上最多的。并且由于人口众多，同等自然灾害可能会引起更大的损失。所以灾害在我国不是偶然的事情，而是一种经常出现的事情；大灾出现的频率会比其它所有国家都多。例如今年以来就有雪灾和这次汶川地震两次特大的灾害。西谚云，不能为敲一个钉子而做一把锤子。针对经常出现的灾害而采取的措施就不应是权宜之计。经过多次救灾行动的经验积累，我们就可以形成比较成熟的制度。实际上，这次救灾行动已经开创了不少制度先例。如为灾害受难者的哀悼日。我们应该重视，在抗震救灾的同时建设和改进我们的制度。</p>
<p>&nbsp;</p>
<p>一、<b>捐款使用的财务报告制度 </b></p>
<p>&nbsp;</p>
<p>这次汶川地震后出现的捐款热潮说明我国人民的仁爱之心和慷慨性格。但目前的捐款还多是激情驱使，多有表态性质。更进一步人们就会考虑这些善款如何使用的问题。为了保证这些捐款能够有效使用，而不被浪费，甚至被贪污占用，就要有严格的和透明的财务制度。一个最基本的安排就是要求接受捐款的政府机构、慈善机构和其它机构要在救灾后一定时间内提供一份财务报告，向广大捐款者报告他们的资金是如何使用的。这种制度安排会反过来提高公信力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大众和企业的捐款水平。</p>
<p>&nbsp;</p>
<p>在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二中，已经规定了&ldquo;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dquo;但并没有强制性，在该法颁布以后的近二十年间，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在公众对公共资金的使用越来越关注的今天，应该在具体操作中建立相应规则，并且要由政府机构带头公开捐款使用财务。我们也可以考虑修改《公益事业捐赠法》，定期或针对特定的救灾对捐款接受机构进行审计。</p>
<p>&nbsp;</p>
<p>我们已经注意到，政府有关部门一再强调，捐款不应用于接受捐款的机构。这是不太妥当的。一方面，如果要使捐款中介机构能够可持续地提供服务，扣除合理的管理费也是可以接受的；另一方面，只要财务公开或接受审计，就无需这样的声明。</p>
<p>&nbsp;</p>
<p><b>二、捐款免税制度</b></p>
<p>&nbsp;</p>
<p>救灾是一项公共物品，大众捐款救灾就是向公共物品付钱。所以救灾捐款的性质与纳税相近，是互替的。因此，企业和个人向灾区捐款就应抵消部分税款，就应建立起捐款免税制度。在这里，免税主要是指将捐款数额从企业和个人所得中扣除后，再进行征税。</p>
<p>&nbsp;</p>
<p>在我国《公益事业捐款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中，已经规定了对企业和自然人的捐赠可以给予所得税方面的优惠。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却有很多限制，并且手续繁多。例如，被认可的捐赠途径除了相关的政府机构外，所谓&ldquo;社会团体&rdquo;只限于&ldquo;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组织。&rdquo;这排除了大量通过其它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捐赠和直接向受灾人捐赠的免税优惠，又使这些机构在吸收捐款领域处于垄断地位，没有压力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即使经这些被指定的机构捐款，民政部的官员王振耀曾以身试法，申请捐赠500元钱免税50元要经过10道手续和两个月的时间。如此高的成本只能让捐赠免税变为空谈。</p>
<p>&nbsp;</p>
<p>因此可以考虑，放宽非政府的慈善机构和其它非营利机构的注册要求，迅速扩大社会团体的范围，增加社会上的捐款救灾的渠道。还要修改法律和相关细则，承认公民直接向灾区政府机构和灾民捐款是一条合法途径，并能够获得免税优惠。对于在此次救灾中没有经过上述限定的&ldquo;社会团体&rdquo;的捐款，因重新获得捐款证明可能会很麻烦，可采取特殊政策，如按捐款人均水平予以免税。 </p>
<p>&nbsp;</p>
<p>三、<b>灾害孤儿领养制度</b></p>
<p>&nbsp;</p>
<p>这次汶川地震中，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双亲成为孤儿，依我国的财力完全可以由政府提供资金使他们长大成人。但这不最好的选择。更好的选择是由有爱心有能力的家庭领养。一来可以给孤儿一个新的家庭，会逐步治愈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弥补失去亲情和抚爱的缺憾，第二可以节约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其实已经有很多人提出要领养地震孤儿。如据报道华西村就提出要领养100个地震孤儿。各大网站都开辟了地震孤儿收养的专栏。</p>
<p>&nbsp;</p>
<p>我国的《收养法》虽然对收养人有较苛刻的要求，如无子女的要求，但对于孤儿等特殊情况可以免除。所以法律上不存在障碍。但若考虑到地震孤儿能够有更大范围的选择，政府就要改进收养程序，便利收养家庭履行手续，并且将对地震孤儿的补助带到收养家庭，以鼓励收养。再进一步，可以考虑此次地震不仅使许多孩子失去父母，也使许多父母失去孩子，这些父母和孩子之间有着相近的经历，更可互相理解。因而可以考虑鼓励灾区的成人与孩子结为新的家庭。</p>
<p>&nbsp;</p>
<p><b>四、建立将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纳入救灾工作的制度</b></p>
<p>&nbsp;</p>
<p>这次汶川地震，有大量民间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加入到救灾队伍中，这说明人不仅是经济人，还有慈善心和公益心。社会不见得要仅依赖于政府去提供救灾公共物品。人性的这个方面是救灾中的重要力量。所谓&ldquo;人心可用&rdquo;。所以救灾工作要把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考虑进来。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将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纳入救灾工作、官民合作的制度。</p>
<p>&nbsp;</p>
<p>这套制度包括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救灾招募与报到制度和灾区信息发布制度。所谓招募与报到制度，就是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应到相关指挥中心报到，以使指挥中心掌握救灾工作力量的数量，并可以及时派遣到急需救助的灾区。这里，指挥中心并不是指一个指挥中心，只要政府有一个统一的指挥体系，到任何一个分中心报到都可以通过联网使最高指挥中心知道。也可以由政府救灾机构直接向社会招募，志愿者直接报名。</p>
<p>&nbsp;</p>
<p>所谓灾区信息发布制度，是指较详细和专业的灾区信息及时发布，使分散在各处的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知道哪里需要什么，引导他们合理配置救灾力量。</p>
<p>&nbsp;</p>
<p>严格地说，这种制度安排也应适用于政府内部。因为政府各个部门加上军队各个军兵种参加救灾，也是头绪很多，经常会出现衔接不上和配置不当的情况。</p>
<p>&nbsp;</p>
<p>当然，灾区信息发布中心并非一定要由政府来建立。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手机和互联网已经相当普及，也可以由民间机构来承担信息中心的工作。更有可能的是，出现多个信息中心互相竞争又互相补充，使信息的提供更为充分。关键在于，政府要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这种模式相应的空间，并将民间信息中心与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到一个整体框架下。</p>
<p>&nbsp;</p>
<p><b>五、重建产权制度</b></p>
<p>&nbsp;</p>
<p>与三十多年前的唐山大地震相比，我国的经济制度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全面的公有制社会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人们的收入形式不仅是劳动所得，还有资产所得。他们积累了大量的财产。这些财产在地震的瞬间化为乌有。许多财产凭证也被毁弃。但是许多财产价值仍然存在。</p>
<p>&nbsp;</p>
<p>一种最重要的财产就是土地使用权。拥有房产的居民与企业，虽然房子倒塌了，但房屋价值中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依然存在，且是房价中的重要部分。房子也许是许多居民多年积累的血汗钱购买的，他们已经遭到人生浩劫，就不能再让他们失去还存在的财产。所以要及时重建产权制度。让灾民登记房产，包括地点，面积，购买价格等等。经基本核实后，重新发放产权证书。在重建后，他们可以凭借产权证获得土地使用权，如果能有房屋保险补偿或财政资助，他们就可以不再花费钱财获得新的居所和房屋财产。</p>
<p>&nbsp;</p>
<p>很显然，原来建设房地产的土地已经被批租过了，重建的土地不能再收取土地出让金了。</p>
<p>&nbsp;</p>
<p>其它财产，如银行存款，公司股票，政府债券等，也要通过登记和核实的程序得已重新确立。</p>
<p>&nbsp;</p>
<p><b>六、政府手段与市场制度并用</b></p>
<p>&nbsp;</p>
<p>地震来得突然，救灾为紧急状态。市场反应不够快捷，在生死面前价格机制无效。所以需要政府的快速手段。然而，政府手段也有缺陷。由于信息不够充分，救灾物资的配置不够合理；当时间较长以后，对价格的管制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即使得短缺的物资因没有价格信号反而不能更多地运至灾区。当灾民转移到安全地区，政府再承担过多的对灾民的物质救援义务，可能会增加大量不必要的物资调运工作。因这些地区的市场制度运转良好，已没有必要再采用政府手段。</p>
<p>&nbsp;</p>
<p>可考虑，将政府手段使用的时间和区域划定在一定范围内，如灾害发生的最初几天，在因交通和通讯中断而导致市场运转中断的地区，采用政府手段；一旦灾民转移到安全且市场正常运转的地区，就可以考虑政府向灾民发放救济款，由灾民自己购买日用必需品。当救灾时间较长时，也要靠市场来运送物资，政府只用钱购买。</p>
<p>&nbsp;</p>
<p>在灾后直到重建完成，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虽然房屋和灾民安置都处于&ldquo;临时&rdquo;和&ldquo;简易&rdquo;的阶段，但地区和城市的功能与平时是一样的。既要有公共物品和公用事业，也要有私人物品提供。前者是政府发挥优势的地方，而大量私人物品还要市场来协调。例如，对于灾民，可利用临时的劳动力市场来组织起来，既能提供阶段性的就业，又能增加救灾的本地人力资源。减少体会外地进入的人员。</p>
<p>&nbsp;</p>
<p><b>七、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经济秩序和经济正常运转</b><b></b></p>
<p>&nbsp;</p>
<p>尽管有大量财政资金和全国及各国的捐款，灾区人民可暂时无衣食之忧。但他们不可能长期待在地震棚里处于一种&ldquo;失业&rdquo;状态。这样对他们无论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没好处。对他们最好的帮助，就是在灾区基本安全，交通通讯基本恢复的情况下，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经济秩序，使灾区经济重新运转起来，使灾民重新就业，获得收入。这也会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p>
<p>&nbsp;</p>
<p>经济的重新启动是要有较多投入的，政府可以在这时对一些关键性产业进行资助，加快启动进程。在汶川县等灾区的主要产业是旅游业和农业，这两种产业是比较好恢复的。政府可以出资对遭到破坏的旅游景点（如都江堰二王庙）进行及时修复，对农业采取优惠价格收购农产品的政策。</p>
<p>&nbsp;</p>
<p><b>八、筹措灾后重建资金的制度</b><b></b></p>
<p>&nbsp;</p>
<p>灾后重建需要大量资金，若在保险制度成熟的社会中，保险赔付可解决一大部分。然而在四川震区，财产险投保率很低，保险赔付可能是很小的一部分。这就需要考虑有一个综合的重建资金框架。</p>
<p>&nbsp;</p>
<p>一部分是财政资金，再有一部分是各界捐款。但这也许还不够，就要考虑吸引商业投资。若要如此，就要有一个重建的制度方案。这个方案可以是公私伙伴合作方案。即将一些公用事业（如自来水和管道燃气等）和准公共物品（如城市道路桥梁）设计成可营利项目，并通过招标将经营特许权授予企业，就能吸引一定量的投资。</p>
<p>&nbsp;</p>
<p>从长远看，我国的自然灾害多发，可以考虑建立这类险种。不仅要在地震多发地区扩大房屋财产保险覆盖面，政府也可以将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进行保险，一旦发生地震，就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险赔付用于重建。</p>
<p>&nbsp;</p>
<p>&nbsp;</p>
<p><b>九、关于伤残人员的资金安排</b><b></b></p>
<p>&nbsp;</p>
<p>由于可以想见，灾区的人身保险率也很低，保险赔付不能完全解决伤残人员的医疗费用，也不能覆盖他们以后一生的生活费用。由于这次地震所造成的伤残人员的数量巨大，所以这将是一笔巨大的资金缺口。</p>
<p>&nbsp;</p>
<p>所以要考虑，要为他们筹措资金。除了保险赔付以外，一部分是财政资金，还有一部分是捐款。应将各种资金合理配置，作为残疾灾民灾后生活补助基金。当然还可动员民间慈善机构承担一部分他们的生活和治疗费用。</p>
<p>&nbsp;</p>
<p>从长远看，与财产保险一样，人身保险的覆盖率也要扩大。</p>
<p>&nbsp;</p>
<p>&nbsp;</p>
<p><b>十、建立防灾救灾的常设机构</b><b></b></p>
<p>&nbsp;</p>
<p>由于我国是一个巨大国家，灾害也会经常出现，防灾救灾具有规模经济，所以有理由设立一个防灾救灾的常设机构。</p>
<p>&nbsp;</p>
<p>灾害一般来得突然，并且每次都不一样，防灾救灾的时间要求很紧，行动要求迅速，救灾力量分配和物资配置要求准确而有效率，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大量专门知识，非一般行政部门所胜任。所以防灾救灾常设机构主要是一个专家组成的部门，他们对各种灾害形式有充分的研究和准备，对救灾工作有成熟的程序，有丰富及时的防灾救灾信息系统，有一个广泛的联结政府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各个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的网络。一旦灾情发生，就可以作为最高救灾行政长官的技术性指挥机构发挥作用。</p>
<p>&nbsp;</p>
<p>这个防灾救灾常设机构不应该以防灾救灾为名有自己备用的设备和资产，它的功能是从整个社会调集资源。否则就有可能成为一个灾害利益集团。</p>
<p>&nbsp;</p>
<p>在对我国进行防灾救灾的基础上，这个常设机构可以作为我国援助外国救灾的机构，如俄罗斯紧急情况部那样，通过解救外国的灾难，提升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为世界和平营造环境。</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834373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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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Sat, 24 May 2008 22:33:52 +0800</pubDate>
			<category>治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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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一、可持续发展与外部性问题</p>
<p>&nbsp;</p>
<p>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p>
<p>&nbsp;</p>
<p>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p>
<p>&nbsp;</p>
<p>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ldquo;个人成本&rdquo;低于&ldquo;社会成本&rdquo;。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ldquo;真实价格&rdquo;，而产量却高于&ldquo;真实产量&rdquo;。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ldquo;福利增量&rdquo;（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ldquo;生产者剩余&rdquo;和&ldquo;消费者剩余&rdquo;，）大约是BEE&rsquo;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rsquo;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p>
<p>&nbsp;</p>
<p>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p>
<p>&nbsp;</p>
<p>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p>
<p>&nbsp;</p>
<p>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ldquo;出口&rdquo;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p>
<p>&nbsp;</p>
<p>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p>
<p>&nbsp;</p>
<p>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p>
<p>&nbsp;</p>
<p>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p>
<p>&nbsp;</p>
<p>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ldquo;集体&rdquo;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代理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p>
<p>&nbsp;</p>
<p>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p>
<p>&nbsp;</p>
<p>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p>
<p>&nbsp;</p>
<p>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rsquo;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gt;P1E&rsquo;E&rsquo;&rsquo;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rsquo;&rsquo;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rsquo;；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p>
<p>&nbsp;</p>
<p>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p>
<p>&nbsp;</p>
<p>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ldquo;大国&rdquo;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ldquo;大国&rdquo;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ldquo;大国&rdquo;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ldquo;大国&rdquo;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p>
<p>&nbsp;</p>
<p>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ldquo;已所不欲，勿施于人&rdquo;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p>
<p>&nbsp;</p>
<p>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p>
<p>&nbsp;</p>
<p>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ldquo;惠而不费&rdquo;，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p>
<p>&nbsp;</p>
<p>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ldquo;私有化&rdquo;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ldquo;改进产权制度&rdquo;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捍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p>
<p>&nbsp;</p>
<p>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ldquo;拥有&rdquo;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ldquo;太湖环境公司&rdquo;。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ldquo;猫捉老鼠&rdquo;的游戏。</p>
<p>&nbsp;</p>
<p>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ldquo;改变为&rdquo;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ldquo;变为&rdquo;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lt;页）。这样的想法显然是可以用到为治理污染的收费上。一个例子是有关处理污水的收费。污水是由下水道汇集到一起排出的，如果分辨出每户居民排了多少污水是很困难的。并且由于污水被视为被消费过的物品，人们不会将重新净化的污水买回来，所以为处理污水收费似乎并不可能。但现在在许多国家中，这一问题已经解决。具体的办法是，将处理污水的费用加到自来水的收费中。因为一个家庭如果用了多少自来水，就必定制造了多少污水；并且由于人们总是要使用自来水的，所以他们不能回避交纳费用。</p>
<p>&nbsp;</p>
<p>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著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p>
<p>&nbsp;</p>
<p>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p>
<p>&nbsp;</p>
<p>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p>
<p>&nbsp;</p>
<p>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参考文献：　阿兰．兰德尔，《资源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9年；科斯，&ldquo;经济学中的灯塔&rdquo;，《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1994年；盛洪，&ldquo;外部性问题和制度创新&rdquo;，《盛洪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张帆，《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都江堰：一个凝固的制度</title>
			<link>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7774266.html</link>
			<comments>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7774266.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盛洪</dc:creator>
			<pubDate>Mon, 19 May 2008 09:35:02 +0800</pubDate>
			<category>格物致知</category>
			<guid>http://shenghong54.blog.sohu.com/8777426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从成都到九寨沟的路，几乎都沿着岷江。回来的时候，同车的大多数团友都赞成到都江堰看一下。尽管过去读过有关都江堰的资料，但亲身的游历还是令我震惊。如果对比一下今天的所谓现代的引水工程，可以对都江堰有更深的理解。</p>
<p><br /><a href="http://zt.blog.sohu.com/s2008/wenchuandizhen/" target="_blank"><img alt="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 src="http://js1.pp.sohu.com.cn/ppp/blog/styles_ppp/images/banner_512_support.jpg" /></a><br /><br /><br />假如李冰生在今天，都江堰建设于现在，会怎样呢？我想，最有可能的，是建立一个拦河大坝（在本文中，我把这种形式称为&ldquo;坝&rdquo;）。这就是最重要的区别。因为都江堰的不同，是在岷江中顺着水流的方向建立了一个分水堤（在本文中，我将这种形式称为&ldquo;堰&rdquo;），将江水分成内江和外江。内江的水经过宝瓶口流入了成都平原，外江的水顺流而下。都江堰朝向上游的端头，是著名的鱼嘴，它将岷江水劈成两部分，在内江与外江之间进行了第一次分水。分水比例大约为四比六。即在沽水季节，春天农业用水之时，为内六外四；而在洪水季节则倒过来，为内四外六。在靠近都江堰的尾端，也是在宝瓶口的稍微靠前一点，就是著名的飞沙堰，依赖于它适中的高度（比河底高2米），都江堰进行了第二次分水。即在洪水季节，水流将大量从飞沙堰之上泄到外江。</p>
<p>图一&nbsp; 都江堰平面图</p>
<p>坝和堰，这一横一纵，一堵一导，代表了截然不同的治水哲学。抽象一点说，一个是所谓&ldquo;征服自然&rdquo;，一个是所谓&ldquo;天人合一&rdquo;。具体来讲，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对待自然的原则和对待他人的原则。坝意味着对水的强硬抗衡，对水流方向的强力阻遏，是人与自然的迎面撞击。而堰则意味着对水的因势利导，在达到人的引水目的的同时，并不违背水的自然本性。尽管现代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建立起一般不会被水冲垮的水坝，但大自然还会有报复的方式。一是一旦水坝由于各种原因溃决，所带来的灾难是洪水所不能比拟的。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上就有十数起垮坝事件。其中最严重的，当属我国1975年8月的板桥和石漫滩水库的垮坝事件。约有26000人遇难，伤亡人数达12万，财物损失无数（潘家铮，《千秋功罪话水坝》，清华大学出版社和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第 127~143页）。而由于顺流纵卧在岷江中，都江堰只以鱼嘴的尖头对着来水，并不与水流正面对抗，所以除了要对鱼嘴部分及其它迎水部分定期修复外，并无溃决之忧。而它的分水功能，又确实减缓了洪水的冲击。所以才有杜甫所谓&ldquo;蜀人矜夸一千载，泛滥不近张仪楼。&rdquo;</p>
<p><br />大自然的另一个报复形式是泥沙淤积。据水利专家的判断，因泥沙较多，中国水库的平均寿命只有50年，而条件较好的美国水库的平均寿命也不过300年。对比一下，都江堰已经事实上存在了2250多年。显然因为它并不完全阻截水流，而是网开一面，让水顺利从外江和飞沙堰流出，大量泥沙也随之排走；只是按照&ldquo;深淘滩&rdquo;的要诀，每年沽水季节要清理一下宝瓶口与飞沙堰之间的泥沙。</p>
<p><br />都江堰比之现代拦河大坝的上述好处，又会引伸出一个派生的优势，即成本较低。正因如此，人们才会在2200多年以前建成在今天看来仍是规模宏大的引水工程，它也符合儒家所倡导的政府和公共工程要&ldquo;惠而不费&rdquo;的主张。即使在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都江堰的思路，即减少与水的直接对抗和对泥沙网开一面，仍会节约大量的工程成本。因为不与水流正面交锋，就会降低对工程强度的要求；给泥沙一个流走的通道，也会节约大量清沙放沙的成本。尤其像我国这样一个大国，每年对水库的投资约百亿，已有水库85000多座，15米以上的水坝21000多座，投资和维护的费用都大得惊人。如果在水利工程中推广都江堰的模式，将会省去多少纳税人的钱！</p>
<p><br />都江堰治水哲学更精彩的部分，表现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均衡就是制度。往往建筑的形式就反映着制度的原则，这些建筑本身就是凝固的制度。今天我们在天安门两侧看到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和中山公园，就还残留着我国传统社会的&ldquo;左宗庙，右社稷&rdquo;的制度安排，即文化宫中的太庙和中山公园中的五色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我们也能看到三权分立的建筑布局。当我们看到江上横着一道大坝，就会感到一股&ldquo;霸气&rdquo;。无怪乎在中文中， &ldquo;坝&rdquo;的繁体字为&ldquo;壩&rdquo;。它明明是说，&ldquo;这水全归我了，我想给你（即下游）多少，就给你多少。&rdquo;它反映了一种&ldquo;上游（的人）优先&rdquo;甚至是&ldquo;上游独占&rdquo;的原则。这种原则显然会造成上下游之间的冲突和紧张。在我国的北方，如海河流域，中下游几乎全年断流，就是上游一道道霸气的水坝所致。作为下游的河北全省，就只能靠抽取地下水过日子。黄河的断流也是同一原因，因为黄河上水库的总库容已经超过了黄河一年的径流量。冲突还不仅仅在上下游之间。在断流的黄河上，我们已经听不到&ldquo;黄河船夫曲&rdquo;了；在漳河上游红旗渠渠首往下不到200米的地方，有一处光秃秃的峭壁，如果漳河水不是被拦河坝挡住，这里本是一处漂亮的瀑布；更不用说，水之不存，鱼虾安在，那些在北方河流中下游以打鱼为生的人们，早已背景离乡了。</p>
<p><br />不少人称赞都江堰的&ldquo;四六分水&rdquo;和&ldquo;低作堰&rdquo;的原则，只是认为这能起到防洪的作用。这种只将都江堰视为一个孤立工程的看法，显然不能理解都江堰在制度上的深意。所谓&ldquo;低作堰&rdquo;，就是飞沙堰不可过高。与霸气的拦河大坝不同，都江堰的分水原则不仅只是为了防洪，还反映了一种兼利天下的理念。即&ldquo;我用水也想着让别人用水&rdquo;。不管有人从这种分水比例想到了黄金分割率0.618是否有道理，如果在一个流域中所有的引水工程都不超过这一比例，且大规模的引水工程数量不多于支流数量，最后总的用水量有可能被限制在流域总径流量的40~50%之间。而40%这个数字，恰是今天国际上公认的&ldquo;水资源承载能力&rdquo;（参见汪恕诚，&ldquo;水权管理与节水社会&rdquo;，《水权与水市场》，水利部政策法规司，2001）。如果60%的水能够流入大海，也就不存在上下游的冲突以及与航运、渔业和景观之间的紧张了。试想一下，如果黄河上所有的引水工程都采取都江堰的分水原则，还会出现断流吗？</p>
<p><br />图二 都江堰治水三字经</p>
<p><br />都江堰2200多年来屹立在岷江之畔，不仅恩泽了成都平原上世世代代的人民，还将其治水哲学宣示给后人。只可惜大多数人，包括不少专门与水打交道的人，并没理会历史老人的提醒。我们在几乎所有关于中国历史的教科书中都能看到对都江堰的称赞，每年会有成千上万的游人到都江堰来瞻仰它的雄姿，它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在更多的时候，它只是被人当作一种珍稀的古董把玩。令人奇怪的是，人们在称赞它的同时却不打算将它的理念用于今天的治水实践。更有甚者，人们在赞美和夸张都江堰在今天的作用时，却采取了一种与都江堰的治水理念完全相反的作法。</p>
<p><br />当我们走到都江堰上，发现外江已经被一个大坝拦住（见下图），外江的下游已经断流。所谓&ldquo;四六分水&rdquo;早已成为过去。其实晚至 1992年，人们还在都江堰周围大兴土木。到1994年，都江堰的灌溉面积已从40年代的283万亩扩大到1000万亩。因森林的砍伐，岷江的径流量已经越来越少，1998年夏甚至出现了第一次断流。这种作法显然是与下游争水。至于航运业等等，更是受到了极大损害。据说一直到清代，外江都能通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1994年立的一块&ldquo;都江堰实灌一千万亩碑&rdquo;上，却将这种状况视为都江堰本身的光彩，全不知这恰恰违背了都江堰所确立的分水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显然不是灌溉的面积越大越好。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在都江堰上游不远的地方，一个名叫紫坪铺大坝的工程正在开工；据说还要在距都江堰鱼嘴仅340米处建一个鱼嘴大坝。人们正在用坝来替代堰，用&ldquo;上游独占&rdquo;原则挑战&ldquo;兼利天下&rdquo;原则。它分明告诉我们，李冰的子孙们为了短期的一己之利，不惜抛弃他们祖先的最可宝贵的遗产，那个天人合一的治水哲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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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图三 都江堰俯视照片</p>
<p><br />然而建坝的举措又在意料之中。因为在相对于人的需求增长水资源变得更为稀缺的情况下，人们都处于囚徒困境之中。在没有对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制度的条件下，存在着事实上的&ldquo;上游优先&rdquo;和&ldquo;谁建坝谁用水&rdquo;的原则。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顾及他人的利益而约束自己，只会使自己遭受更严重损失，同时也不会使整体的情况有所改善。因为只要别人不约束自己，引水的竞争就会继续，直到最后水资源的耗竭。也就是说，谁要是四六分水，谁就倒霉。这种情况已经在中国的北方发生，在南方，在岷江，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既然能够三七分水，二八分水，甚至百分之百独占，为什么还要四六分水？这就是建紫坪铺大坝的思路。反过来看都江堰，它把&ldquo;兼利天下&rdquo;的四六分水原则，凝固在了它的鱼嘴和飞沙堰上，从而实施了2200多年。即使有些时候有些人想改变分水的比例，也会因巨大的成本问题而望而却步。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法律规定一条河上所有的引水工程都必须四六分水，并用工程的形式将四六分水的原则固定下来，不就能化解在分水上的囚徒困境，形成兼利天下的制度了吗？</p>
<p><br />对于坝的危害，世人早有警觉。国际上也有反坝协会。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这些反坝人士反对中国的大坝，是对中国不怀好意。&ldquo;坝&rdquo;的哲学其实并不是中国的。对于反坝的主张，人们自然可以用坝的好处，如引水灌溉，发电，防洪，等等来对抗，然而反坝并不意味着&ldquo;无坝&rdquo;。都江堰2200多年的存在表明，既可以灌溉、发电和防洪，也可以避免坝的弊端。它恰恰是在人的需要和自然之间找到了完美的均衡。都江堰的价值，不仅仅是几百万亩良田，它在 2000多年前就宣告的治水哲学，既可以造就天府之国昔日的辉煌，也是今天中国乃至世界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紧张关系的救治方案。离都江堰不远的地方有一座青城山，这里的人们甚至将两者放在一起，称为&ldquo;都江堰&mdash;青城山&rdquo;景区。这不是偶然的。青城山是道家的圣地。这使我们想起《道德经》中的一句话：&ldquo;上善若水&rdquo;。</p>
<p><br />2002年10月15日<br /></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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